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他即将高中毕业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德国有很多荒唐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
。当然,彼尔人缘很好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可是,因为他知道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
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选择专业等问题
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
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
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
